文书补强

房屋租赁纠纷材料整理

面向个人居住租赁场景,先拆押金、欠租费用、维修瑕疵、解除腾退、换锁断电和遗留物品,再生成可复核草稿。

当前状态
需要补充/复核
01进行中
导入材料

粘贴合同、聊天、付款、通知和现场情况

02待处理
确认事实

候选事实先人工确认,再进入字段

03待处理
拆请求

按押金、费用、维修、腾退和取物拆分

04待处理
生成草稿

输出要件表、抗辩表、证据目录和复核清单

材料导入

识别内容先作为待核实材料进入候选事实池,不直接覆盖押金金额、退租通知、维修瑕疵、换锁取物等关键事实。

房屋租赁诉讼时间线

当前:协商与通知
  1. 1
    协商与通知
    书面通知/协商(退租、维修、退押金),固定主张时间。
  2. 2
    固定合同与押金
    备齐租赁合同、押金凭证、欠租/维修/交接证据。
  3. 3
    解约/腾退或退押金
    依法解约腾退或主张退押金;禁止私力换锁强占。
  4. 4
    起诉立案
    写明退押金、欠租、解约、腾退、损失等请求并提交证据。
  5. 5
    举证质证
    就押金扣除、欠租、解约、维修与损失举证质证。
  6. 6
    判决或调解
    取得判决或达成调解协议。
  7. 7
    申请执行
    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(含腾退/返还押金)。
押金返还与扣除

请求退还押金

租期结束/解约后请求退还押金,抗辩扣除无依据。

字段 0/2
举证责任(租客侧)

对已交押金及返还条件成就(已腾退、结清费用)承担举证责任。

对方(房东):对扣除押金的事由与金额(欠租、损坏、未结费用)承担举证责任。

证据目录
  • · 押金交付凭证(转账/收据)
  • · 退租交接与房屋状态交房视频/照片可固定无损坏、已腾空
  • · 扣除事由与金额欠租、损坏赔偿、未结水电费等
法条提示
  • · 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六条(解除后结算与清理)
  • · 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三条(租赁合同;押金按约定担保)

复核:押金为履约担保,房东可按约抵扣欠租/损坏/未结费用后返还余额;扣除金额由房东举证,正常损耗不得扣,须核对交接证据。

争议类型

可多选;系统会据此提示请求要件、证据目录和对方抗辩。

已选 0

主体与居住租赁关系

先把房东、租客、房屋、租期和合同状态固定清楚。

租金、押金与费用

押金和费用争议要把已付、应退、可扣除和扣除理由拆开。

交接、退租与解除

退租类争议重点看通知、交还钥匙/密码、对方是否拒收和是否减损。

维修、强制清退与损失

维修瑕疵和换锁断电要优先固定现场、通知、物业/报警和损失凭证。

已有证据

先记录证据类型;正式上传或提交前再脱敏、核对原件和页码。

已选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