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状态
需要补充/复核
01进行中
导入材料
粘贴合同、聊天、付款、通知和现场情况
02待处理
确认事实
候选事实先人工确认,再进入字段
03待处理
拆请求
按押金、费用、维修、腾退和取物拆分
04待处理
生成草稿
输出要件表、抗辩表、证据目录和复核清单
材料导入
识别内容先作为待核实材料进入候选事实池,不直接覆盖押金金额、退租通知、维修瑕疵、换锁取物等关键事实。
房屋租赁诉讼时间线
当前:协商与通知- 1协商与通知书面通知/协商(退租、维修、退押金),固定主张时间。
- 2固定合同与押金备齐租赁合同、押金凭证、欠租/维修/交接证据。
- 3解约/腾退或退押金依法解约腾退或主张退押金;禁止私力换锁强占。
- 4起诉立案写明退押金、欠租、解约、腾退、损失等请求并提交证据。
- 5举证质证就押金扣除、欠租、解约、维修与损失举证质证。
- 6判决或调解取得判决或达成调解协议。
- 7申请执行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(含腾退/返还押金)。
押金返还与扣除
请求退还押金
租期结束/解约后请求退还押金,抗辩扣除无依据。
举证责任(租客侧)
对已交押金及返还条件成就(已腾退、结清费用)承担举证责任。
对方(房东):对扣除押金的事由与金额(欠租、损坏、未结费用)承担举证责任。
证据目录
- · 押金交付凭证(转账/收据)
- · 退租交接与房屋状态(交房视频/照片可固定无损坏、已腾空)
- · 扣除事由与金额(欠租、损坏赔偿、未结水电费等)
法条提示
- · 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六条(解除后结算与清理)
- · 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三条(租赁合同;押金按约定担保)
复核:押金为履约担保,房东可按约抵扣欠租/损坏/未结费用后返还余额;扣除金额由房东举证,正常损耗不得扣,须核对交接证据。
争议类型
可多选;系统会据此提示请求要件、证据目录和对方抗辩。
主体与居住租赁关系
先把房东、租客、房屋、租期和合同状态固定清楚。
租金、押金与费用
押金和费用争议要把已付、应退、可扣除和扣除理由拆开。
交接、退租与解除
退租类争议重点看通知、交还钥匙/密码、对方是否拒收和是否减损。
维修、强制清退与损失
维修瑕疵和换锁断电要优先固定现场、通知、物业/报警和损失凭证。
已有证据
先记录证据类型;正式上传或提交前再脱敏、核对原件和页码。